宿松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皖0826执183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安智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州耀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中安智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以与被执行人常州耀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皖0826执183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海林
审判员 罗保国
审判员 张素琪
书记员 石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