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109执保493号
广西冠宇电力有限公司、广西圆方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广西冠宇电力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圆方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依据本院作出的(2019)桂0109民初231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实施了以下保全行为:
于2020年9月24日解除对冻结被申请人广西圆方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浦发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630101550****2784账户的冻结。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9)桂0109民初231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解除保全。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