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嘉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宣城嘉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1802执保388号

申请人**嘉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询、冻结被告银行存款18万元,并已提供担保。

执行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18万元(实际已足额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故本案保全完毕,现通知双方当事人。

承办人: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