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瀚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1103执889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女,1990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南谯区。
被执行人:***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秦岗村万利队2号楼壹层南起第叁、肆两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MA2NJDW12A。
法定代表人:高海涛,职务不详。
被执行人:高海涛,男,1991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全椒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高海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高海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被执行人于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每月支付给申请人***人民币30000元,余款在2021年1月全部付清,申请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的全部强制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0)皖1103执889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杨德诚
审判员  盛 军
审判员  孙小庆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陈智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