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391执251号
申请执行人:南通曙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如东县。
法定代表人:朱宪曙,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潘喆华,该公司执行董事。
南通曙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0日作出(2021)苏0391民初66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返还南通曙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19年11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南通曙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南京国致天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38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8800元(南通曙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付),由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该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南通曙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于2022年2月11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000000元。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2022年2月12日,向被执行人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
二、2022年2月11日、2022年4月24日,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网络支付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车辆登记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发出查询通知。经分析财产查询反馈线索后及后续执行,执行情况如下:
1、查明被执行人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中国民生银行61×××85账户存款余额1634.05元,本院已扣划1634.05元,被执行人负担执行费1634.05元。
2、查明被执行人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其名下银行账户已被本院依法冻结,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中国民生银行61×××85账户存款余额0元,冻结起始日期2022年2月14日,冻结期限为一年。申请执行人应于冻结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
3、经查询,无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可供执行。
4、经查询,无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证券可供执行。
5、经查询,无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机动车辆可供执行。
三、执行中,本院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对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委托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前往被执行人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喆华户籍地,对其依法查找,查找未果。
四、2022年6月23日,因被执行人徐州国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本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
本院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其上述调查和执行情况,并告知其可以对被执行人行使悬赏执行权利,同时要求其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对本院的执行情况和查明的事实无异议,暂无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不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公告悬赏执行调查措施,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上述事实,有各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财产查询回执、执行笔录等证据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调查,执行费已收取1634.05元,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苏0391民初66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审判长 庞玉石
审判员 韩 军
审判员 梁化成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权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