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安邦钢结构有限公司

衢州龙达工艺品有限公司、衢州安邦钢结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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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浙0803执1981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衢州龙达工艺品有限公司,住所地衢州市衢江区通江北路以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564429371W。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衢州安邦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金秋南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2684517624F。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衢州龙达工艺品有限公司与衢州安邦钢结构有限公司(2021)浙0803执1981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2年4月13日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21)浙0803执1981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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