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路通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衡水路通工程橡胶有限公司、某某千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1102执保641号 申请执行人衡水路通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滨湖新区*****店。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千,男,1980年6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桃城区。 被执行人***,女,1981年5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桃城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路通工程橡胶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千、***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民初2377号民事裁定书,已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封,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64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