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2426执261号 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吉2426民初56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支付61540.29元。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送达了立案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消费令。2023年3月6日被执行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主动交付62363.29元至本院账户,2023年3月13日发放申请人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1540.29元,交纳执行费823元。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吉2426民初56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吉2426民初56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本 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