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顺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顺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9001执2072号 申请人:河南顺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济源市大峪镇***,组织机构代码:MA44DLF-1。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济源市济河苑东区。 关于河南顺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在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住房公积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在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2448.12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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