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任我翱翔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任我翱翔建设有限公司与北京欣太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5民初93277号 原告:北京任我翱翔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三中西巷1、3号1层72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浩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欣太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乡***村东。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洋,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任我翱翔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欣太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北京任我翱翔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北京任我翱翔建设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任我翱翔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罗 淼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