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赣0728执919号
申请执行人:南昌市润满福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公镇群力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罗全金
被执行人:定南中山医院,住所地定南县龙亭路32号。
法定代表人:郑瑞良
南昌市润满福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定南中山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定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728民初548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定南中山医院所有财产已被公安机关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定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728民初548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赖阳发
审判员 郭贤钧
审判员 康君星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赖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