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鑫译兴建设有限公司

遵义翔辉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鑫译兴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02执7765号
遵义翔辉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鑫译兴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遵义翔辉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贵州鑫译兴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现被执行人贵州鑫译兴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550624.76元(包含本金487660.24元、利息47354.52元、案件受理费4620元、保全费3240元、执行费775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302执776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8月9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