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云0322民初2462号
原告:***,男,汉族,1977年1月18日生,***人,***化,农民,住曲靖市***。
被告:新疆怡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1MA778APM6K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5-1-21
原告***与被告新疆怡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9日立案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7月9日以“被告新疆怡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全部支付工款款”为由,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其撤诉理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91元,减半收取195.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