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兵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苏0706执355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陈光、**与被执行人程桂宝、连云港万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如东县兵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陈光、**依据(2018)苏0706民初893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30日作出(2018)苏07执监3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本市辖区内涉及连云港万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案件指定到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故本案应当予以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0)苏0706执3550号案件予以销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永峰 审判员  张玖铭 审判员  杨 路
书记员  朱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