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厦星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市裕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宁 波 市 江 北 区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205执1002号 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市裕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果木森建材有限公司、***达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厦星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鑫华腾电缆桥架厂、浙江森林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市裕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果木森建材有限公司、***达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厦星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鑫华腾电缆桥架厂、浙江森林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205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2022)浙0205民初128号民事调解书、(2022)浙0205民初284号民事调解书、(2022)浙0205民初222号民事调解书、(2022)浙0205民初1244号民事调解书、(2022)浙0205民初670号民事调解书、(2022)浙0205诉前调书12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市裕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果木森建材有限公司、***达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厦星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鑫华腾电缆桥架厂、浙江森林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6月2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205执1002号案件执行完毕。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