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606执恢1217号
申请执行人:广州百盛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御峰二街51号1108房。
法定代表人:郭泽辉。
被执行人:广东创耀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怡路7号海创大厦1座24层之一。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0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关于广州百盛建材有限公司与广东创耀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3日依法立案受理【案号为(2020)粤0606执17171号】,因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于2021年3月3日作出(2020)粤0606执1717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执行依据履行完毕需采取解封等措施,依职权,本院于2022年3月14日恢复执行,立恢复执行案号为:(2022)粤0606执恢1217号。恢复后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及冻结,本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措施。本院作出的(2020)粤0606民初1107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权利已得到实现,本院立案执行的(2020)粤0606执17171号与(2022)粤0606执恢1217号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若对执行完毕的执行行为不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未收到本告知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院作出执行完毕的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特此告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