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杭州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吉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裁定书
(2020)浙0111破申59号
2020年11月26日,申请人杭州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公司)以被申请人杭州富阳吉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吉通公司破产清算。本院于2020年11月27日通知了吉通公司。吉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本院认为:吉通公司的核准登记机关为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住所地在杭州市富阳区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本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吉通公司尚欠华数公司20000元,我国企业破产法赋予了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权利,故华数公司具备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资格。吉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华数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查明:吉通公司尚欠华数公司20000元。吉通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经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现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住所地为杭州市富阳区××街道××路××号××层。吉通公司现已有6件案件进入本院执行程序,执行标的387898元,均未执行到位,吉通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受理杭州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司对杭州富阳吉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吴建峰 审 判 员 黄赛琼 审 判 员 章华海
法官助理 柴建水 书 记 员 裘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