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鑫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与扬州鑫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苏1084民初6846号
原告: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公园东路1号。
被告:扬州鑫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高邮市送桥镇工业区。
原告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扬州鑫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未按时参加定于2019年12月3日的庭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高阳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