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草自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渭南经开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某某自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结案报告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关于陕西**自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渭南经开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的结案报告
(2022)陕0502执保737号
申请人陕西**自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渭南经开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陕西**自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2年7月15日作出(2022)陕0502财保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申请人申请,本院冻结被申请人渭南经开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浦发银行渭南分行营业部(XXXXXXXXXXXXX0315)账户,本次冻结系首次冻结,被申请人渭南经开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在农业银行渭南市分行(20361059900100000601711)账户查无开户信息,本案保全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022)陕0502执保737号案件保全完毕。
承办人:耿俊旭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