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金华市**混凝土有限公司、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703执13号 申请执行人:金华市**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金华市金东区**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7590836816。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16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527857P。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9年08月3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绍兴市**区稽东镇新上王村上王30号,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金华市**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全部履行(2023)浙0703诉前调确573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4)浙0703执1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