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某某、湖北安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0381执1181号
***、湖北安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安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强制执行到位工资款6300元,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湖北安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缴纳至本院指定账户。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丹劳人仲调字(2021)36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