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苏0114执1738号
申请执行人:南京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南京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合同纠纷一案,本次执行标的为人民币681元。执行中,本院已强制执行到位681元,其中,本金681元,利息0元,执行费0元。本院已于2017年11月13日将681元转付给南京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至此,本院(2016)苏0114民初232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以强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