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海伟业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北海伟业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4民初13323号

原告:北京北海伟业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被告:***,男,1958年7月1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周口市。

原告北京北海伟业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北海伟业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北海伟业防水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姚小锋

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法 官 助 理   李 耀
书  记  员   张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