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财产保全丰宁满族自治县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冀0826执保533号
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隆达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丰宁满族自治县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保全丰宁满族自治县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位于丰宁满族自治县黄旗镇城根营村幸福新居一期房产72户(B3#1单元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601、602;B3#2单元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601、602。B7#1单元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601、602;B7#2单元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601、602。B8#1单元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601、602;B8#2单元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601、602);别墅区C4(7户)、C8(7户)、C12(6户)共计20户。
经查将不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经核实,丰宁满族自治县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幸福新居一期为1、2、3号楼,所查询房产均为幸福新居二期房号,故相关部门无法协助办理查封事宜。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