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103执1248号之四十
申请执行人:贵州霜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五里冲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
法定代表人:任毅。
被执行人:**,女,汉族,1975年11月5日生,住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在平安银行1600375828184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00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田维兵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牟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