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奥星电梯有限公司

因涉嫌对其维保的电梯未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被没收违法所得0.0125万元,罚款2万元,责令改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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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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