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龙海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海文服装洗水免烫加工有限公司与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湖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鄂0116行初5号
原告:武汉海文服装洗水免烫加工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
法定代表人:朱长江,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勇,湖北晨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湖街道办事处(湖北省国营武湖农场),住所地: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武湖正街特1号。
法定代表人:张涛,该单位主任。
第三人:武汉龙海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徐家台1号(15)。
法定代表人:蒲梦友,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武汉海文服装洗水免烫加工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湖街道办事处、第三人武汉龙海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行政拆迁补偿纠纷一案中,原告2019年3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撤回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未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武汉海文服装洗水免烫加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武汉海文服装洗水免烫加工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白德勇
人民陪审员  胡思慧
人民陪审员  卢继凯
二0一九年二0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张 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