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081执57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第三人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第三人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将仪征市五一花苑C区16幢301室及车库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名下。经本院强制执行,仪征市五一花苑C区16幢301室及车库已于2021年4月8日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名下。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1081民初398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本案执行费500元亦全部执行到位。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