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孟淑霞、**与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811民初1452号 原告:孟淑霞,女,汉族,1963年7月3日出生,鞍山市铁西区人,现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喆,辽宁京***事务所律师。 原告:**,男,汉族,1990年1月12日出生,鞍山市铁西区人,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喆,辽宁京***事务所律师。 被告: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原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老边区冶金街冶金里。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辽宁泰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鞍山市千山区甘泉镇甘泉村。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海昇,辽宁昇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辽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鞍山市立山区孟南街47栋7层82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第三人:***,男,1968年6月20日出生,汉族,鞍山市铁西区人,现住鞍山市铁西区。 原告孟淑霞、**与被告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孟淑霞、**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共同支付工程价款暂计13万元(最终数额以鉴定为准);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2020年4月,被告五矿营口中板有限公司将其位于营口市老边区××区内的“炉后中包整备、中包倾翻场地迁移”项目交由被告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包施工。死者***挂靠在被告辽宁***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名下,以该公司名义,与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炉后中包整备、中包倾翻场地迁移项目》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辽宁***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责煤气管道安装及支架制作安装、氮气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等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室内管道部分的煤气管道及烘烤器搬迁安装等部分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签订后,***于2020年4月25日召集工人、购买材料进场施工,并于2020年5月13日实际施工完成。工程完工后,三被告既未向***出具竣工验收材料,也未出具结算报告,截至起诉之日,三被告仅支付了36100元人工费,尚欠材料款和人工费暂计130000元未支付。***在此期间,多次向三被告主张工程款,但三被告以各种理由互相推诿,导致***权利迟迟不能得到救济。2021年3月26日,***突发脑干出血,救治无效死亡。二原告,也就是***遗孀孟淑霞及独子**系其唯一继承人。二原告认为,***作为实际施工人,其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应司法解释之规定,向三被告主张债权。同时,二原告作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有权在***去世后,向债务人主张生前债权。故,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查明事实,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孟淑霞、**作为***的继承人,主张***系挂靠被告辽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并与被告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炉后中包整备、中包倾翻场地迁移项目》施工合同,于2020年4月25日进场施工,包工包料后于2020年5月13日实际施工完成。但其提供的被告辽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辽宁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涉合同的签字双方分别系***、**,辽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办人栏亦为空白。庭审中二原告又主张***仅系该工程部分标段(支架建设安装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虽于2020年5月7日被处以十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但实际未被实际拘留,而是带领工人完成案涉工程实际施工。原告庭后邮寄的工程鉴定申请书中又增加一条管廊工程的内容,可见原告的主张自相矛盾。另外,从***出具的收条来看,其明确载明收到的30000元系劳务工资款,而非工程款;原告提供的录音资料虽被告不予认可,但该录音资料上对方亦明确阐明“建兴直接把劳务费给***了。”综上,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系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原告孟淑霞、**不具备向被告主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孟淑霞、**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900元,予以退回。公告费56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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