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724执429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5年1月28日生,住昌乐县。
被执行人:***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595212212R,住所地临朐县城关街道魏家庄村西。
法定代表人:张惠,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临朐县人民法院(2020)鲁0724民初150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临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