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南通市港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苏06执64号

南通市港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南通华源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通市港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南通华源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设计费375896元及违约金、仲裁案件受理费。在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仲裁审查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将给付总金额确定为人民币40万元,此款由被执行人直接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现被执行人已经按该执行和解协议全部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撤回执行申请。至此,南通市港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南通仲裁委员会(2015)通仲裁字第143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