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西部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澳腾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豫1328民初4040号
原告西部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澳腾实业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立案。原告西部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部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010元,减半收取计1005元,由原告西部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汤 凯
书记员 张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