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博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临沂博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322执80号 申请执行人临沂博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红花埠中村。 被执行人***,男,汉族,1990年9月8日出生,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 被执行人**会,女,汉族,1994年10月2日出生,住山东省郯县。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9年4月4日出生,住山东省郯城县。 被执行人***,女,汉族,1987年4月10出生,住山东省苍山县。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7年5月26日出生,住山东省郯城县。 被执行人***,女,汉族,1967年9月6日,住山东省郯城县。 被执行人郯城县环城渣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原水利站。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人临沂博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会、***、***、***、***、郯城县环城渣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全部法律义务。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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