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嵊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0984执282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上海嵊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852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88339.90元,其中,本金700526.00元,律师费8000.00元,利息79813.9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已收取被执行人***、上海嵊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9359元、执行费9485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鄂0984民初619号、(2021)鄂09民终165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