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4执86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华成中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博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博路复线12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69965922XT。
法定代表人:陈维茂,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1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张店区。
山东华成中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2021)鲁0304民特11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6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本院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2022)鲁0304执860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 磊
审判员 郭顺利
审判员 魏 巍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孙东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