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苏0402执3439号
上海乾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骠马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苏0402民初3930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9月1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乾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骠马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人书面确认被执行人江苏骠马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已自行将全部执行款支付给上海乾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且利息部分上海乾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至此,上海乾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402民初393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