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德致电梯有限公司

***、杜坤等承揽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恢253号 ***,杜坤、陕西德致电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杜坤、陕西德致电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113民初258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杜坤、陕西德致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2年2月23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分别划拨了被执行人杜坤、陕西德致电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10245.2元和67854.8元,共计578100元,其中交纳案件执行费8100元,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570000元。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恢25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10月27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