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泉州市中昊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0202民初7436号
原告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市中昊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7日立案。原告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青岛洛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费晓娥
书记员  邹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