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华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502执138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6年2月6日出生,汉族,胜利街道办事处退休干部,住东营区。
被执行人:山东华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区西三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26781086213。
法定代表人:张贵,董事长。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18)鲁0502民初479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有到期债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解释》第四百八十七、第五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续冻结被执行人山东华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72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隋连成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  李柯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