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磊福林物资有限公司、宁夏叁坔科技有限公司等保全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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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宁0104执保23号

银川磊福林物资有限公司:
申请人银川磊福林物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夏叁坔科技有限公司、悦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本院已于2022年1月12日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宁夏叁坔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 宁夏银行商城支行,账号×××),期限为一年; 本院已于2022年1月13日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悦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 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账号×××)(保全完毕,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人银川磊福林物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夏叁坔科技有限公司、悦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全纠纷一案,已经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