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嘉亿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1885号
民一庭:
申请人南京嘉亿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受民一庭移交,解除本院于2021年11月17日作出(2021)苏1311诉前调7926号民事裁定中对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4474.87元(开户行为交通银行南京城中支行,账号为320006647018170053589)的冻结。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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