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8998号
西安锦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群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锦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群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陕0113民初271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群天然气工程有限公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查明被执行人***群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有开户且有存款可供执行,遂本院依法从该账户扣划了本院全部案款及执行费。(2022)陕0113民初271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8998号案执行完毕,于2022年9月19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