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921执996号
***、通江县粮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通江县粮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34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634元,其中,本金193480元,案件受理费4352元,执行费2802元、本院已于2021年4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921民初281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