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盛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过程中没有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没有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被罚款人民币壹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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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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