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鄂0504执66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6年7月27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夷陵区。
被执行人:湖北星驰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百联慧谷A15-3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1MA48A9UA3N。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北星驰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鄂0504执6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