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411执524号
江苏考普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普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市倍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郑州雅美幕墙制品有限公司、河南鑫***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宏伟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考普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州普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市倍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郑州雅美幕墙制品有限公司、河南鑫***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宏伟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现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苏0411民初2358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