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1)黔0221执保483号
申请人:贵州远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六盘水市钟山区南环中路。
法定代表人:***,系个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水城县农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六盘水市水城县以朵街道办以朵村。
法定代表人:唐***,系公司董事长。
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21年11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对水城县农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其他动产以5800000元为限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经本院调查被申请人水城县农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卡只有少量资金。本院对以上账户依法冻结。因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状况,本院无法冻结。
至此,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