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璞丽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璞丽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嘉悦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603执恢60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603民初9708号民事调解书,2019年07月26日恢复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璞丽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恢复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自动履行执行款人民币280000元,诉讼费3870元,执行款5208.05元,该恢复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