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螺旋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沧州市螺旋钢管集团有限公司、江丰管道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0902执恢6号
申请执行人:沧州市螺旋钢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沧州市新华区解放东路9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0601212826W。
法定代表人:孙铁岭,董事长。
被执行人:江丰管道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孟村回族自治县希望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306016414360。
法定代表人:张晏将,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沧州市螺旋钢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丰管道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沧州市螺旋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冀0902执恢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毕凤祥
人民陪审员  胡欣欣
人民陪审员  王连连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杨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