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代创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瑞田丰融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当代创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7民初5722号 原告:北京瑞田丰融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西街40号205室-20113(集群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75221250W。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策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当代创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怀柔***经济开发***路33号院1号楼1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8335G。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北京当代创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中视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瑞田丰融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田丰融公司)与被告北京当代创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5日立案。原告瑞田丰融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瑞田丰融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瑞田丰融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865.72元,由原告北京瑞田丰融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陈 隆 书 记 员 ***